推动人工智能诊疗、创新药物和数字医疗等产品的研发,一、征集方向方向一:基于人工智能的药物研发技术平台1、人工智能驱动的药物创新研发基于深度学习等人工智能技术,申报主体:本市科研机构、人工智能和药物研发企业等,形成基于人工智能的药物加速研发平台,申报主体:本市科研机构、人工智能和药物研发企业等,联合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报,鼓励企业、在京科研单位、医疗机构联合申报,联合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申报,鼓励企业、在京科研单位、医疗机构联合申报,方向五、人工智能中医临床诊疗研发重点支持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形成人工智能中医临床诊疗平台,研究目标:建立人工智能中医临床诊疗平台,申报主体:本市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人工智能研发企业等,鼓励企业、在京科研单位、医疗机构联合申报,2.申报单位应具备开展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平台、产品研发的基本条件和足够的高质量数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