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陵区、邗江区、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商标项目)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资金奖励项目奖励项目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注册(争创)成功的驰名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企业首件注册商标,“同一商标标识”在不同类别、缔约国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的:视为1件,二、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扬州市知识产权奖励专项资金申请书,(五)专项资金项目信用承诺书,三、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一)各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本辖区符合奖励条件的相关企业进行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应当按照附件1、2的要求填写申请书、信用承诺书,申报单位对其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二)各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统计专项资金奖励名单并填写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统计表(附件3),连同其他申报书面材料及附件3的电子版于7月25日前报送至市局知识产权服务处,3.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统计表.docx,扬州市知识产权局2022年6月22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