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基于PDCA的持续质量改进在抗菌药物管理中的应用项目编号2020S17公示期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8日完成单位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主要完成人员金秀秀、林娜、章荷蒂组织验收单位苍南县科学技术局验收时间2022年6月21日验收地点行政中心7F-2会议室验收组成员缪克强、高小茜、杨道纳、金理照、陈尔阳验收意见2022年6月21日,苍南县科技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承担的《基于PDCA的持续质量改进在抗菌药物管理中的应用》(项目编号为2020S17)进行验收,验收专家组听取了课题组的汇报,经答疑、质询形成以下验收意见:1.提供的资料基本符合验收要求,2.该项目通过选取2019年7月-2020年6月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实施抗菌药物PDCA管理前作为对照组,2020年11月-2021年6月实施PDCA管理后作为实验组,对比两组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结果:实验组门诊、急诊、住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及住院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均明显低于对照组,3.该项研究表明了基于PDCA持续质量改进管理模式是抗菌药物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验收专家组认为:该项目已完成合同规定的主要研究任务,备注县域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科技局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