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府办发〔2022〕30号各乡(镇)、街道,现将《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1日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和推动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持续发展,第二条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第三条签订入驻协议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入驻企业”)入驻期限不少于2个完整会计年度,给予入驻企业办公场所房租、市级财政贡献和年度增量等扶持,同时降低该企业及关联企业本年度市级财政贡献扶持比例:违规营收达100万元以下的(含本数),第五章专项补贴资金拨付第九条申请材料(一)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拨付申请表(一式三份);(二)入驻企业需提供市税务局出具的完税证明;(三)西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中共西昌市委常委会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等相关佐证材料,按照政策给予扶持专项补贴;未达到最低营收5000万元的不给予扶持专项补贴,纳入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奖补范围,可纳入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奖补范围,不纳入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奖补范围,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入驻企业自签订《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企业入驻协议》起可享受本细则所载相关政策,《西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西府办〔2019〕99号)同时废止,相关图解:关于《西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企业政府扶持专项补贴资金实施细则》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