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单位:为切实发挥巢湖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作用,根据《中共巢湖市委关于成立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的通知》(巢字〔2022〕40号)文件精神,并参照《中共合肥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合科创委〔2022〕2号),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起草了《中共巢湖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中共巢湖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6月21日中共巢湖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切实发挥中共巢湖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以下简称“科创委”)作用,根据《中共巢湖市委关于成立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的通知》(巢字〔2022〕40号)、《中共合肥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规则》(合科创委〔2022〕2号)文件精神,各部门(单位)涉及科技创新领域重大工作事项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科创委会议由科创委主任、第一副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科创委工作会议根据需要适时由科创委主任、第一副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召开,第五条会议议题由科创委办公室根据各成员部门(单位)意见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建议,由科创委办公室报科创委主任(第一副主任或由委托的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报送科创委主任、第一副主任、副主任及有关市领导,涉及全市科技创新工作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要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