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永丰县工业发展引导母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探索政府基金市场化运作模式,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县工业发展引导母基金管理人,现公告如下:一、遴选方式园区开发公司在相关网站发布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永丰县工业发展引导母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管理人申报时须向园区开发公司缴纳1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待基金管理人遴选结束时,园区开发公司通过有关媒体渠道向社会发布母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申报人向园区开发公司递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基金管理人申请表,园区开发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的核查,基金管理人遴选需经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基于申报人的现场汇报、提问答疑和申报材料的内容进行评分,总得分前三的,经专家评审后认定申报单位符合本方案遴选条件,(2)基金管理人违反《永丰县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3)基金管理人未按约定程序和时间要求完成设立手续的,附件1永丰县工业发展引导基金实施方案.doc附件2承诺函.doc附件3委托授权书.doc附件4申报材料清单.doc永丰县工业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