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赣人社规〔2022〕1号)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府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通过,本批次拟同意给符合条件的19家参保企业发放一般企业稳岗补贴,对之前已按30%比例发放的10家大型企业补发20%的稳岗补贴,现将公示名单如下:2021年度第五批及大型企业补发一般企业稳岗返还公示名单.xlsx公示期为7天,即2022年6月21日到2022年6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永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反映,请予以监督,电话:0796—7727813、7734460永新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