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21日郑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成立郑州市市级编外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用人(工)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用人申请进行评估,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市委编制部门对用人(工)单位申请编外人员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审核,指导监督用人(工)单位做好合同签订、人员管理考核、工资福利发放、社保缴纳等工作,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用人(工)单位工作任务和用人(工)需求评估情况,第九条用人(工)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等工作,第三章招用第十条编外人员实行计划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批复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用人(工)计划反馈有关用人(工)单位,第十二条用人(工)单位(实行劳务派遣的会同劳务派遣单位)根据年度招用计划,用人单位应当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十六条编外人员由用人(工)单位负责日常考核工作,用人(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要切实保障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二条各开发区、区县(市)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本辖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