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烟草专卖局2022年6月9日(主动公开)荆州市荆州区、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第一条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第二条本规划适用于荆州区、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的布局,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4.同一经营场所已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且许可证还在有效期内的,经营场所(不含农贸市场和其他综合性市场)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注销后,10个工作日内在原经营地址申请新办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同一经营场所仅限办理一次),在原经营地址重新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是指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经营活动的场所,(七)距离按照荆州区、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现场测量标准进行测量,附件2荆州市荆州区、纪南生态文化旅游区、荆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烟草制品零售点现场测量标准为统一、规范现场测量标准,第二条烟草制品零售点现场测量主要是指间距距离的测量认定,是指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营业大门中心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营业大门中心之间行人可正常安全通行的无障碍最短距离,1.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同侧无障碍物的,测量最短直线距离,(如图2所示)3.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异侧无障碍物的,测量按直角分段测量,注明“内无零售点”即可(如规定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间距要达到100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