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供水、排水行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供排水监管责任:1.【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市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强化对市、区供排水事务及相关供排水企业的行业监管,2.【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强化对本区供排水事务及相关供排水企业的行业监管,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所委托的市属企业,4.【监管措施】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供排水企业(包括受委托承担区供排水事务的市属企业或其分(子)公司)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排水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1.【规划编制】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全市供排水行业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供排水行业中长期规划,每年年初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本区供排水年度重点任务计划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市自来水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等市属企业应将年度重点任务计划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拟定全市年度供排水重点任务计划并下达至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市属企业,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协调做好相关供排水设施建设中的拆迁、维稳、资金投入等保障工作,相关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应及时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制定本区考核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