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名单公示根据《关于2021年鄞州区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甬鄞党发〔2021〕17号)、《2021年度鄞州区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发改〔2022〕3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度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共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事实根据、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在公示期间送交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区政府B楼4106办公室),联系人:沙珈屹,联系电话:89295416,附件:2021年度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名单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6月21日附件2021年度公共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企业名单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补助类型补助标准1宁波市鄞州儿童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做大做强82宁波市鄞州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做大做强83宁波鄞州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做大做强54宁波鄞州美康国宾门诊部做大做强85宁波鄞州美康中医医院做大做强36宁波云医院有限公司做大做强87宁波美康盛德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做大做强88宁波商汇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做大做强89宁波市鄞州区华信颐养园有限公司做大做强310宁波市鄞州区明觉慈孝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品牌集聚811浙江知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做大做强812宁波鄞州区迪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品牌集聚813宁波市木木橙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品牌集聚814宁波市鄞州区新东方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做大做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