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兴区若干政策意见的解释说明》(临经信综〔2021〕108号)及操作指南等规定,经审核,确定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99家企业符合2021年度临安区级研发投入补助要求,现将拟补助方案(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科技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区科技局联系人:朱兰兰,电话:0571-63758974,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科技大道4398号市民中心4号楼B座2123室,附件:2021年度临安区级研发投入拟补助清单2021年度临安区级研发投入拟补助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