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港北区支持房地产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增长奖励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1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港北区支持房地产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增长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贵港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支持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措施(暂行)的通知》(贵政规〔2021〕2号)精神,为鼓励港北区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房地产企业,二、奖励政策(一)港北区在库房地产项目2022年第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达一万平方米以上且同比去年增长5%(不含本数)—10%,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二)港北区在库房地产项目2022年第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达一万平方米以上且同比去年增长10%(不含本数)—15%,每个项目奖励15万元,(三)港北区在库房地产项目2022年第一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达一万平方米以上且同比去年增长15%(不含本数)以上,每个项目奖励20万元,并提交以下材料1.2022年第一季度商品房销售奖励申报表(详见附件)及销售佐证材料,2022年4月30日前经企业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送至港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二)审核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统计局和区财政局会审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并出具意见,奖励扶持政策的企业均在港北区履行纳税义务,并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附件:2022年第一季度商品房销售奖励申报表2022年第一季度商品房销售奖励申报表企业名称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021年第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名称销售面积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项目名称销售面积上规入统时间申请奖励金额申报类型乡镇(街道)、园区初审意见部门会审意见文件下载:港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北区支持房地产企业2022年第一季度销售增长奖励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