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温政办发[2020]56号)有关精神,经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审核,现拟拨付2022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资金266.3万元(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情况,联系电话:市财政局86086585,2022年第一批服务业发展引导财政专项奖补资金明细表序号项目申报情况申请单位补助金额12021年3月购置10辆象牌纯电动公交车温岭市城乡公交有限公司1,046,400.0022021年11月购置1辆宇通牌纯电动公交车温岭市民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113,400.0032021年11月购置8辆中通牌纯电动公交车温岭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有限公司1,049,600.0042021年12月购置4辆宇通牌纯电动公交车温岭市巴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453,600.00合计2,66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