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6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2〕16号)有关规定,市商务局拟定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分配方案,对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给予政策引导和扶持,资金合计30.36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6月20日-6月2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附件:附件: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分配方案.xls惠州市商务局2022年6月20日(联系人:市商务局商务交流科杨女士;电话:229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