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相关材料,由许可机关进行核验并记录核验结果,根据上级人社部门统一安排,今年因疫情原因,材料提交截止时间顺延至5月31日,截至2022年5月31日,2021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报告核验工作已全部结束,经核验,园区共有569家劳务派遣单位通过年度核验,现将核验通过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6月24日,如对核验结果有异议或需反映情况请与园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处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6楼,附件:苏州工业园区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通过名单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6月20日附件:苏州工业园区劳务派遣单位2021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通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