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法治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实践,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和交叉互评工作,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质量,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年度考核办法,10.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落实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四、强化农业法治宣传教育12.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科室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内容,五、大力加强农业农村法治队伍建设17.加强政治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和农业农村部出台的《“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法治专门队伍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