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的通知》(川财农〔2022〕55号)文件精神,特对我县宜机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公告如下:一、实施区域以粮油为重点,促进我县丘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每亩补助不超过1500元,每亩补助不超过2000元,省级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五、申报条件及报名方式申报主体粮油种植面积应位于全县前列,本次我县项目实施主体采用自行申报、现场核实、粮油优先、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2022年8月至11月现场放线、工程施工,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申报通知,2.申报确认实施主体,采用自行申报、现场核实、粮油优先、择优选取的方式确定,实施主体接到项目实施通知书后,仁寿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