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和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39号)相关要求,当前我旗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原则,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的草地面积为底数,结合当前草原资源利用实际,并以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草地范围内的基本草原为底数,结合区域发展进行适度调整中,为合理开发利用境内资源,切实保障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发展、延伸产业链条、有效对冲疫情影响、促进就业等,拟将境内风水梁镇敖包梁村81.1728公顷基本草原按一般草原进行管理,按照“占补平衡”原则,将境内中和西镇南布日嘎斯太村81.1728公顷一般草原调整为基本草原进行管理,确保我旗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待2022年9月底全旗基本草原划定、调整工作完成后,附件:基本草原调出、调入分布图层达拉特旗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