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宁波市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甬亩均办【2021】1号)、《宁波保税区(北仑港综合保税区)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3.0版》(甬保税政【2021】18号),以及《宁波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物流产业升级发展的政策意见》(甬保税政【2021】9号)第一条款,引进高端港航物理机构,办公用房租金标准补助,第四条款,推动物流企业上规增效标准奖励,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现将2021年物流企业产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分配情况(附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来信或面谈等形式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6月20日联系单位:甬保经济发展中心电话:89286708附件:汇总表.docx甬保经济发展中心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