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的通知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县财政局、科技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公共服务局:按照《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2021〕28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项目资金分配情况的函》(冀科资函〔2022〕44号),现下达你市(县)2022年支持市县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预算万元(详见附表),用于受补助企业科技创新工作,收入列“1100246科学技术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省科技厅有关要求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下达明细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