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昭通市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2年7月1日)市直各有关部门,现将《昭通市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昭通市财政局2022年6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昭通市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市级财政整合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和其他政府性资金出资设立昭通市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第三条昭通市重点产业投资基金按照“政府引导、专业运作、风险可控”的原则运行,第四条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由昭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昭通发展集团”)设立和管理,第五条重点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围绕“产业强市”战略确定的重点产业开展投资,明确投资设立的基金规模、存续期限、出资方案、投资领域、决策机制、基金管理机构、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等,第四章投资运作第十六条重点产业投资基金通过直接投资项目的方式进行运作,第二十二条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在项目退出时,第五章管理监督第二十三条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第二十六条基金管理机构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昭通发展集团负责组织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绩效再评价,第二十七条市财政局可组织对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第二十八条昭通发展集团应将基金绩效与管理费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