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57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1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20〕49号)文件精神,现将南浔区2021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订单良种奖励)发放情况说明如下:经区农业部门核准,南浔区2021年有7个水稻种子生产者种植水稻良种面积1361.6亩,共向3个种子公司交售水稻良种291357.75公斤,按政策每交售常规水稻种子50公斤奖励3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最高奖励每亩不超过240元,每交售杂交水稻种子50公斤奖励100元,按实际种植面积最高奖励每亩不超过300元,合计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35.86776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5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情况和意见反映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572-3023798,附件:2021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订单水稻良种奖励)拟发放明细表湖州市南浔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6月20日3213743-28423-133-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