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天台县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16日(此件公开发布)天台县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加快培育一批“大、好、高”重大产业项目,特制订本办法:一、文件依据《浙江省重大产业项目申报及奖励管理办法》(浙发改投资〔2020〕407号)二、奖励对象本办法奖励对象为2022年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类的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在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后,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用地指标奖励工作,并争取到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四、奖励标准按项目实际申请到的用地计划指标奖励亩数,给予项目业主单位1万元/亩的奖励,在获取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后1年内申请有效,五、奖励机制1.项目业主单位应积极做好浙江省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内项目相关信息填报工作,对取得用地奖励指标的项目进行用地绩效评估,对用地绩效评估差的项目,3.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省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5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