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精准落实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现就全省旅游行业恢复发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要严格执行和落实《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冠指[2022]38号)要求,切实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全力推动我省跨省旅游的恢复发展,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好低风险地区、行程码带“*”号和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青人员的防控规定,即:低风险地区来(返)青人员,在“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完成‘落地即检’后,行程码带“*”号来(返)青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和通信行程卡,于第3天自行完成1次核酸检测,不再实行“5天3检”,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青人员,更加高效地统筹疫情防控和旅游业恢复发展,全面树立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一盘棋”思想,科学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