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江山名筑(7#、8#、13#、20#、21#、3#配电房及其地下室)建设项目位于长泰区武安镇鹤亭村,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该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建设单位对小区景观绿化、停车位等布局进行局部优化调整(详见附图一、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援引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第十条、《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程序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本局拟核准长泰江山名筑(7#、8#、13#、20#、21#、3#配电房及其地下室)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相关手续,现对上述调整情况竣工测绘平面图(附图二)、地下室竣工平面图(附图三)等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联系人:陈艺勇联系电话:0596-8331016联系地址:长泰区武安镇人民西路126号附图:1.原审批总平图2.竣工测绘总平图3.地下室竣工平面图漳州市长泰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1月20日附件: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