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地服务于我市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现决定对我市相关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备案工作,有关通知如下:一、备案对象围绕科技计划体系、创新型企业培育、知识产权代理等工作,二、备案要求1.备案时间,2022年8月31日前,2.备案材料,《科技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附件1)、《营业执照》、2022年6月底本单位人员名单(附件2)、2022年1-6月本单位职工社保缴费记录、2022年本单位服务我市企业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清单(附件3),注册在我市的科技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与我市2022年申请高企认定企业签订的高企服务合同扫描件(需体现高企认定的相关内容,各科技服务机构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相关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份),同时提交原件扫描的电子备案材料(PDF格式,三、有关说明经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我市科技型企业的服务,自觉接受市科技局的监督,市科技局将适时发布当年度备案的科技服务机构“白名单”,快递只接收EMS)电子信箱:23079248@qq.com联系人:徐立佳联系电话:87986243附件.doc1.《科技服务机构信用承诺书》2.2022年6月底本单位人员名单3.2022年本单位服务我市企业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清单宜兴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