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长春企业100强”申报的通知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春企业100强”申报发布常态化机制的意见,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长春企业100强”申报发布活动,市企业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依据2021年度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数据,“2022长春企业100强”申报企业入围标准,申报发布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二、申报方式和时间企业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2022长春企业100强”申报表(附件1),否则不列为入围企业,“2022长春企业100强”申报工作采用线上和线下同时申报,入围企业收到通知后,三、百强榜单审定和发布“2022长春企业100强”根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排序、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同时对百强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研究,2.2022长春企业100强申报表填写说明,2022年6月16日文档附件:百强企业发外网0616.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