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失业保险科、基金结算中心联系电话:0937-6789786、6789722、67814822.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的执行期限、受益范围和补贴标准如何规定,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失业保险科、基金结算中心联系电话:0937-6789786、6789722、67814823.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分别如何发放,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就业指导科、专技科、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937-6789786、6789721、6789790、67897224.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险种和期限,责任科室:社会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0937-6789725、6789722、6789720、67897265.哪些行业(单位)可享受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责任科室:社会保险科、失业保险科、工伤保险科、企业养老保险科联系电话:0937-6789725、6789722、6789720、67897266.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有哪些,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和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责任科室:就业指导科、人才中心、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937-6789716、6789792、678971010.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具体怎样实施,责任科室: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937-678971011.创业补贴政策具体怎样实施,按规定分别给予80万元、60万元一次性补助;(3)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责任科室:创业服务科联系电话:0937-678971012.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资金来源、享受对象、期限和标准如何规定,责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937-6789713、678972213.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标准和条件都有哪些,责任科室:失业保险科、基金结算中心联系电话:0937-6789722、678148214.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就业见习补贴,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人才中心、就业指导科、专技科联系电话:0937-6789786、6789792、6789716、678979015.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包括哪些,责任科室:就业指导科、专技科、人才中心、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0937-6789721、6789790、6789792、678971316.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如何提供精准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