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科技助力“两稳一保”七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6-15阅读次数:381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分享:各市(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照实际投资额不超过5%、最高300万元给予后补助激励,按照实际获得投资额不超过5%、最高2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按照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不超过10%、最高100万元给予后补助支持,三、政府投资开发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减免科技型企业用房租金和服务企业稳产情况,评估为优良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四、“天府科创贷”允许科技型企业贷款额度由年度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调整为贷款融资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单家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五、省级创新券奖补科技服务机构比例由不超过其服务合同总金额的15%提高到30%,单家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七、对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科技型企业,将高新区出台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促创业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举措及落实情况,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