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的实施意见》(聊政发〔2019〕1号)文件要求,我市对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市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我市2021年获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现将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378985联系地址:聊城市开发区黄河路16号市科技局308室附件:2021年获得省科技奖励项目清单聊城市科技局2022年4月24日附件:2021年获得省科技奖励项目清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