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政策主管部门政策项目名称政策优惠对象政策优惠标准申报流程发放频次发放时间文件依据备注1中共炎陵县委政法委员会国家司法救助金主要选择遭受严重伤害和不幸,家庭条件特别困难等急需救助的对象进行救助,涉法法诉信访人,且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息访罢诉的,原则上每案每人救助资金不得超过5万元,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具体的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应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要给予大额救助的,应严格审核控制,报请同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救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申请人(监护人)申请→审核(政法部门)→审批(县政法委)→救助金发放(代发金融机构)不定期当月月底前1、《湖南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政法〔2014〕9号)2、《株洲市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株政法发〔2016〕5号)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