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苏家庄镇伍烈霍村及有关农户: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现将宁晋县城乡供水水源置换工程(伍烈霍村北部取水泵站和输水管道)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和目的拟征收伍烈霍村北位于一分干渠以南(东至国有储备地,北至一分干渠、伍烈霍村地)的土地,依据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泓宁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宁晋县城乡供水水源置换工程(伍烈霍村北部取水泵站和输水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邢批投资〔2022〕11号),用于宁晋县城乡供水水源置换工程(伍烈霍村北部取水泵站和输水管道)项目,拟征收苏家庄镇伍烈霍村土地0.3367公顷,地上附着物为井、PVC管道、水泵、3*35mm?低压农用电力电缆、坟、梨园等,三、补偿标准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冀政发〔2020〕5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IV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1.8万元/公顷,依据《宁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晋县城乡供水水源置换项目征迁安置兑付标准>的通知》《宁晋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供水保障体系省级筹建工程(宁晋县水厂以上项目)征迁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和邢台顺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咨询价值评估报告等,地上附着物为井、PVC管道、水泵、3*35mm?低压农用电力电缆、坟、梨园等,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苏家庄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宁晋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14日苏家庄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静磊联系电话:15717670212附着物补偿标准如下:单位:眼、米、亩、万元序号名称规格数量(米/眼/亩)补偿标准(万元)补偿费用(万元)1梨园亩5.0505420.2022井眼12.52.53水泵台10.20.24PVC管道直径110mm1400.0060.8453*35mm?低压农用电力电缆米1860.0107251.9949合计25.7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