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旺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旺苍县防止返贫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旺农领办〔2021〕30号)文件要求,经“农户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乡村振兴局审定”等程序,拟对东河镇南凤村张永贤等53户监测户给予救助,现公示如下(名单详见附件),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6月13日至6月19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受理电话:0839-4209736,15283999320意见收集人:何明雨通讯地址:旺苍县商业北街42号(旺苍县乡村振兴局)附件:旺苍县2022年防止返贫专项基金救助发放花名册(第一批)旺苍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