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5月20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第一章扶持发展目标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以及省市深化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放管服”改革等文件精神,建筑业企业资质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特级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首次晋升为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设计行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工程设计企业首次晋升为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的,建筑业企业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多次提升资质的,第三章支持优质建筑业企业落户中山第八条2022年7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地由外市迁入我市的建筑业企业具有施工总承包特级或一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或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第九条建筑业企业获得落户奖励后提升企业资质的,分别奖励获奖设计单位20万元、10万元,分别奖励获奖设计单位10万元、5万元,审议市建筑业企业发展措施受惠资格认定及奖励工作的重要事项并报送市政府,专项资金用于中山市建筑企业发展扶持奖励,第十八条根据本措施享受资金奖励的建筑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