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朝阳市《关于开展市、县两级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朝民函〔2026〕25号)文件要求,凌源市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组织专家评估和评审论证,开展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申报与认定工作,经凌源市政府批准,现将申报和认定名单公告如下:一、申报朝阳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裂山梁村(村落类)二、认定凌源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红石砬山(自然地理实体)2.康官营子村(村落类)凌源市民政局凌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凌源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