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第三届“非尝赣味·特色赣品”大集展销会参展企业补助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铅山县商务局支持企业参与各类展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铅商务字[2024]2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拨付第三届“非尝赣味·特色赣品”大集展销会参展企业补助情况公示如下:企业名称展会地点参展日期补助标准(元/天)补助金额(元)铅山县金马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2026年4月27日-4月29日8002400公示期自2026年5月27日-5月30日,如有意见,请向县商务局反映,联系人:祝全有,联系电话:13870341865,铅山县商务局202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