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高新区、各县(市、区)科工商务局,有关企业:为全面推动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按照《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具体实施方案》《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市工信局组织开展第五批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单位在梅州市内生产经营,(二)申报单位诚信经营,(三)申报项目在梅州市内实施,(四)申报单位需与牵引单位、集成服务企业、软硬件企业等一方或多方签订数字化改造合同(合同里要明确各方责任、改造措施、实施期限、实现目标,改造项目所应用的产品须纳入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五)申报单位实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后,(六)申报单位数字化改造成效明显,(七)申报项目从未获得过其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中的数字化改造奖补和贷款贴息可同时获得,二、申报方式及时间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模板(附件2)准备申报材料,三、其他说明详细的申报要求、申报资料、奖补标准、奖补程序等详见《附件1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指南2.梅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3.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