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促进我区融资租赁公司健康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修订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1.电子邮箱:nmjrbdb@163.com2.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9号(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邮编:0100003.电话:0471-4825854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内蒙古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