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明确了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重点产业链能效监察、重点用能设备能效监察、2025年度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监察等四项工作任务,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结果应用、做好日常节能监察,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6〕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工业节能监察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8号)有关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重点行业领域能效监察,按照有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等要求,重点核查企业生产过程能耗情况、主要产品能效情况等,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产业链能效监察的企业开展电机、变压器、风机、泵、空压机、工业锅炉等用能设备节能监察,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设备,(四)2025年度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监察,统筹推进工业节能监察与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等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国家专项工业节能监察未覆盖行业企业执行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产品设备强制性能效标准等情况,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三、工作安排(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组织有关机构,推动强化各地工业节能降碳管理和监察执法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