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林业局淳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淳安县2021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淳林〔2021〕43号)、《关于下达淳安县2021年森林抚育项目和大径材培育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淳林〔2021〕106号)、淳安县2021年度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县林业局直接委托淳安县千岛湖林场组织验收,确认我县已完成2021年度大径材培育项目合格面积5721亩,享受大径材培育补助面积5721亩,拟拨付2021年度森林抚育补助资金341.818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6月10日~6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唐小华(淳安县林业局)联系电话:64823369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邮编:3117002021年大径材培育项目补助资金明细表.xlsx淳安县林业局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