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及《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4〕16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现就陕西省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与原则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各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提交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择优遴选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二、申报材料与报送时限请各地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6年7月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1)、《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3份及电子版光盘1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邮编710006)三、申报要求1.严格对照《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申报,《暂行办法》中所指“运营管理机构”为非新设立机构,联系人:王栋联系电话:029-63915541附件1: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docx附件2: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docx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