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新农产〔2026〕62号)文件中“(五)农产品品牌和营销体系建设奖励”第2项“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及香港优质‘正’印认证奖励”有关规定,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辖区内经营主体的申报工作,经对申报企业、合作社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确定了2026年喀什地区第一批符合奖励条件的经营主体拟奖励名单,为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公示时间: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5日联系电话:17614639040联系地址:喀什市色满路418号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附件:2026年喀什地区第一批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及香港优质“正”印认证经营主体拟奖励名单,喀什地区农业农村局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