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信局、有关央企在湘分支机构:为贯彻落实《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办法(暂行)》(工信部联通装〔2025〕262号)、《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安排的预通知》(工通装函〔2026〕47号)、《湖南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湘工信装备〔2025〕12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持续做好卓越级智能工厂培育项目储备、调度与服务,且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基础要求,(二)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且已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并达到卓越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三)各市州工信局推荐的企业(含央企)数量上限为:一类地区不超过本地先进级智能工厂数量的20%,请各储备项目单位参考《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附件2)编制申报书,盖章版申报书待正式申报通知印发后再上传,(二)推荐文件准备市州工信局负责本地区的项目推荐工作,正式推荐文件待正式申报通知印发后上报,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一)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有关业务问题可咨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一处联系人,联系人:窦英琦联系电话:0731-88955465五、特别提醒本次项目储备及后续正式申报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申报单位代理专项资金申报事宜,附件:1.各市州可推荐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名额2.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书3.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