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供电公司、各有关企业:根据《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6〕18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是指利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用地以外的地面(包括但不限于坑塘水面、种植养殖大棚、高速公路路基及边坡、互通立交等)建设、单个接网点装机规模小于6兆瓦的地面光伏发电设施,可比照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纳入开发建设方案,3.申报项目未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二、申报材料1.芜湖市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XX年度实施项目清单(见附件1),4.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耕地的证明文件,三、申报流程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委、经发局根据申报条件对申报企业、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初审,根据项目土地落实、电网接入评估等情况提出拟纳入2026年度建设方案的推荐项目清单,四、相关要求1.申报企业应向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部门报送申报材料,2.单个投资主体纳入本市开发建设方案的控股项目规模,原则上按《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规模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函〔2024〕94号)要求组织实施,附件:1.芜湖市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XX年度实施项目清单2.申报项目及申报企业基本情况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年5月22日附件1芜湖市6兆瓦以下地面光伏电站XX年度实施项目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投资企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MW)开工时间全容量并网时间纳入机制的电量占其年上网电量的比例备注(是否配储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项目单位所属集团123填报人:联系电话:附件2申报项目及申报企业基本情况申报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县(市、区)镇装机容量:万千瓦(交流侧装机)本次申报容量:万千瓦(交流侧装机)项目公司:申报企业:一级集团:占地面积:亩项目承诺开工时间:年月项目预计全容量并网时间:年月项目并网后自发自用比例为:申报项目承诺申报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占年上网电量的比例为:项目总投资:万元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我公司承诺:1.该项目用地选址未与其他申报项目场址交叉和重叠,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场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且不涉及生态红线等限制开发的区域,不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内容,1.本项目违反规定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建设规模和内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