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县政字〔2026〕4号承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蓄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0MW/800MWh半固态独立储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头沟镇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华蓄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0MW/800MWh半固态独立储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承德县人民政府2026年3月26日华蓄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200MW/800MWh半固态独立储能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头沟镇头沟村部分集体土地,为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顺利实施,一、征收范围和目的拟征收头沟镇头沟村村西宫十线与高高线交叉口的土地,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拟征收土地3.3759公顷,三、补偿方式与标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区片价标准为112.5万元/公顷,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后,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头沟镇政府办理补偿登记,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及所在地乡镇政府共同研究决定,本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