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范围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科计发〔2026〕3号)要求申报,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结果通过“科技云平台-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系统(新)”公开,请项目技术负责人、牵头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于2026年5月27日18:00前登录各自账号查看形式审查结果和意见,请于2026年5月28日18:00前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牵头申报单位审核盖章,三、答辩方式1.答辩评审采用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参加答辩人员不超过6人(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行政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人员),主答辩人须为项目技术负责人,特殊情况(如项目技术负责人出国或出差在外等)可灵活安排项目技术负责人答辩场所,四、答辩材料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以PPT汇报形式提前录制视频,2.汇报视频及PPT材料须于2026年5月28日18:00前通过技术负责人账号上传到“科技云平台-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管理系统(新)”申报项目管理中,逾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五、其他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山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等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