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的通知》要求,经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至6月16日,一、2022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推荐对象(1个)仙桥乡人民政府二、2022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社区)推荐对象(1个)牛场镇五新社区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严守保密纪律,对反映人的情况予以严格保密,联系单位: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宗局)联系电话:0854-2222878邮箱:fqmzj878@163.com通信地址:贵州省福泉市行政中心大楼2116室(邮编550599)福泉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