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经火炬高新区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二、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火炬创新券线上服务平台”(https://cxq.xmtorch.cn/),四、申报材料(一)申报材料清单以下1至4项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1.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附件1,2.火炬创新券兑付项目明细表(附件2,服务成果出具主体需与经高新区认定的火炬创新券服务机构一致),5.向高新区管委会开具的发票或收款收据(待兑付或奖励申请通过后按要求提交),(二)发票和收据要求1.开票要求:服务机构需按每一单服务的兑付金额(创新券抵扣部分),可申请当期创新券兑付金额20%的奖励,服务机构按奖励金额向“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开具收据,合同中有明确服务期限的订单,应在服务期过半或服务完成后的一年内完成兑付,应在合同通过终审后的一年内完成兑付,(二)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提交(邮寄)至:厦门市湖里区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西大门一楼3号服务办事窗口,附件:1.火炬创新券兑付申请表2.火炬创新券兑付项目明细表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6年5月21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