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省总部经济能级,招引更多跨国公司来粤设立地区总部,根据《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粤商务规字〔2021〕3号)有关规定,省商务厅现开展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申报认定工作,并就申报对象、标准条件、认定程序、申报材料等相关要求制定了《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请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外商投资企业及机构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材料,并于6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并附PDF格式文档光盘三份)报送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外资管理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蔡小姐,82346286,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通济大院808室,附件:广东省第五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指南.doc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2026年5月19日附件。